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2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4-03-28 15:49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梅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南安丰州古城抢救性保护的建议》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古城保护提升,已提请市人大批准,以《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形式,将鲤城古城及丰州古城纳入保护范围。为支持丰州古城保护,市财政局会同贵局积极向省上争取将丰州古城列入2022年重点扶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获得省级补助550万元,市级配套补助300万元。

    鉴于丰州古城隶属南安市,为更好保护发展丰州古城,建议:一是督促南安市贯彻落实《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要求,建立丰州古城的保护补偿制度,并抓好落实,做好抢救性保护丰州古城工作;二是建议贵局指导南安市策划丰州古城的北门街-桃源街保护整治项目,积极向省上申报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补助资金;三是加大对丰州古城范围内的历史建筑、侨乡建筑、骑楼建筑等摸底建档,按照《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由保护责任人对建筑进行保护提升,市级将协助南安市申请省级补助及予以适当补助;四是市委、市政府已将丰州及北峰作为组团统一规划、协同发展,请贵局会同资规局、市城建集团及南安市政府共同推进丰州与中心市区同城化发展。

      

    领导署名:肖金树

    联 系 人:高志远

    联系电话:15260376617

     

     

        泉州市财政局

         20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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