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进南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建议》(第1166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代表提出的“将建筑行业列入我市主导产业”的建议,泉州市政府为支持我市建筑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已出台《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20〕6号),对我市建筑企业的资质晋升、工程创优、科技进步、经营贡献等方面予以财政奖励。为使奖励政策落细落实,市住建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有关奖励事项的通知》(泉建筑〔2021〕25号),具体明确企业申请补助的操作流程,同时将建筑业企业奖补事项纳入泉州市惠企平台,通过惠企平台让建筑企业申请补助更加便捷高效。
二、关于代表提出的“取消在本地设立分公司”及“招商转成扶商”的建议,按照税收法定原则地方财政部门无权制定税收的缴交及分配规则,同时产值统计也不属于财政部门职责。为切实减轻我市建筑企业在本地承揽项目成本负担,建议一是由贵局通过加强行业管理,建立公平的招投标监督管理机制,严格禁止各县(市、区)在招标过程中设置不合理门槛,不得要求泉州本地建筑企业在我市范围内额外设立分公司,确保本地企业在招投标中公平对待,构建我市建筑业统一市场;二是对招商引进的建筑业企业,建议贵局研提政策,原则上引进企业仅能要求在我市设立一家公司,不得要求在多个县(市、区)重复设立子(分)公司。若经贵局研判,对引进的域外建筑企业所产生的财政贡献,确有必要在各县(市、区)内统筹结算的,由贵局牵头研提具体操作办法,在充分征求各县(市、区)政府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我局将予以配合执行。
领导署名:肖金树
联 系 人:高志远
联系电话:15260376617
泉州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