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3-06-13 17:2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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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泉州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工信局、科技局四部门印发了《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部署要求,强化“财政政策+金融工具”运用,全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推动扩大有效投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框架内容

《实施方案》由运作方案、考核机制、其他事项等三个部分组成。

(一)运作方案。明确技术创新基金的支持对象、支持方式、出资模式、融资成本和期限、风险分担与防控、运作流程、尽职免责等。

(二)考核机制。明确建立定期通报及年度奖励机制和对合作银行的考核机制。

(三)其他事项。对《实施方案》政策享受对象及有效期等作了说明。

三、主要事项说明

《实施方案》旨在强化“财政政策+金融工具”应用,通过设立技术创新基金,为我市符合条件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项目,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支持,助力企业增资扩产,促进扩大有效投资。

(一)支持对象方式。技术创新基金主要支持对象为在我市注册的技术改造增资扩产项目和研发创新企业,实施“白名单”管理,分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白名单”和研发投入企业“白名单”,由市工信局、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税务局组织企业申报并认定发布。项目固定资产融资方面,单个项目放款不超过3亿元,包括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80%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以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10%的流动资金贷款。企业研发投入融资方面,对企业单家企业放款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超过上年企业研发费用的50%;对新注册企业,单家企业放款不超过1000万元。

(二)运作模式特色

1.双模式并行。技术创新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主要采取两种操作模式:一是将省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与政府风险补偿机制相结合,由合作银行筹划设立基金,通过省金服云平台,直接为列入“白名单”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二是由政府方和合作银行按照5:95的比例出资,引入有资质的信托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

2.低融资成本。技术创新基金为企业提供2%/年的低成本固定利率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对企业支付利率与银行回报利率的差额由财政贴补,贴补资金按照属地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5:5分担。考虑固定资产投资和研发活动存在风险差异,对两类融资的银行回报利率分别进行价格招标,根据竞价结果核定统一的银行回报利率。

3.高财政杠杆。改变传统的财政资金事后奖补方式,通过注资设立基金、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用,构建政银风险共担机制,持续引入“金融活水”,预计将撬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超95亿元,放大倍数超过13倍。

(三)风险管理控制。树立政银风险共担导向,在信托服务模式下,固定资产融资由政府方与合作银行按5:95分担风险,研发投入融资按5:5分担风险。专项贷款模式下,固定资产融资由合作银行承担风险,研发投入融资则由合作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按单户企业贷款金额分担风险责任,符合条件的纳入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年。同时,技术创新基金设置了10%的最高补偿上限率(熔断率)。

(四)考核激励机制。一是建立定期通报及年度奖励机制。按季度汇总通报技术创新基金贷款发放情况。在年度结束后,市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金融监管局牵头对服务优秀的合作银行予以奖励激励。二是实施合作银行考核机制。主要考核技术创新基金整体年度响应率和针对中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的年度响应率两方面指标。

四、其他事项

《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51231日。技术创新基金政策与现行技改贴息政策不可叠加享受;企业研发投入融资政策与现行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政策可叠加享受,与其他科技信贷扶持政策不可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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