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国有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泉州市财政投资中心拟开展“德化县浔中镇凤洋村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1-3层市场价值评估”服务事项采购工作。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单位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泉财办〔2021〕33号)要求,现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询价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德化县浔中镇凤洋村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1-3层的市场价值评估
(二)项目服务内容
对德化县浔中镇凤洋村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1-3层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出具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预算价要求
采购预算价30000.00元,一次性支付。
采购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三、材料要求
报价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报价单(含税)
3、备案公告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提交报价文件时间
请报价单位务必于9月6日将报价文件送至泉州市财政投资中心。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泉州市财政投资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522
联系电话:0595-28066566
泉州市财政投资中心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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