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三个全力”加快中央直达资金支付——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出进度居全省第一
时间:2023-02-28 15:29 浏览量:
     20229月,省财政厅通报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出进度仅4.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5.9%),泉州市财政局即刻主动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和支出进度慢的县(市、区),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据统计,截至202313日,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已支出8138.90万元,支出率达96.4%,较全省平均水平(70.6%)高25.8个百分点,支出进度排名全省第一位,9个收到直达资金的县(市、区)中7个已全部完成支出。

一是全力加快立项批复。组织开展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的摸底调查,重点关注资金占比较高的安溪、德化、南安支出进度,建立日跟踪、周汇报、月推进、季通报的常态推进机制,以点带面加强协调调度,及时发现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相关县(市、区)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抓紧完成2022年新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查、立项批复等工作。

二是全力推进施工建设。督促相关县(市、区)及项目所在乡镇组建工作专班,压实责任、创新管理、倒排工期,抓住招投标关键环节,缩短招标时间,加快项目招投标和开工建设,督促施工单位抢抓工期,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及时完成竣工决算,抓紧拨付工程尾款。对于进度缓慢、问题较多的县(市、区),及时通过电话提醒、微信工作群通报等方式督促改进。

三是全力保障资金支付。指导县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和项目业主加强资金调度,要求参建单位及时提交报账资料,抓紧报账审核,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项目设计方案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设计费累计支出比例不低于80%;对于已开工项目,在中标单位提交银行保函或其他保证金等安全措施的前提下,预付中标合同价30%的资金;对于已完工项目,工程价款累计支付比例不低于80%

    下一步,泉州市财政局将结合省上提前预下达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建设任务,督促各县(市、区)改进项目管理方式,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储备工作,提前开展项目选址,提前委托初步设计编制,提前方案审查批复,做到资金一下达即可开工建设,为加快2023年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支出进度打好基础,为保障粮食安全、确保农业农村经济加快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