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让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
时间:2022-07-29 11:58 浏览量: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农村饮水安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让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泉州市自2016年起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坚持“服从规划、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主管进镇、支管进村、管网达组、龙头入户”的标准,分阶段分步骤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形成以县城区为核心、建制镇为中心、渐次辐射村组,逐步建立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

  2016年以来,泉州市财政持续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支持力度,多措并举积极筹措资金,市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6339万元,争取省上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资金7209.4万元。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2021年泉州市印发《泉州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意见(2021—2025 年)》,分类、分批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在项目资本金省级财政分档支持政策基础上,建立市级财政激励机制,2021年起至2025年,每年从市水利部门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作为农村供水保障资金,统筹用于边远山区、偏远角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补助及绩效考核奖补资金,着力解决部分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偏低和集中供水率不高、管护工作薄弱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政策落实,2022年泉州市继续实施为民办实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计划受益人口2.5万人,计划完成投资2000万元,其中争取省上资金492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1508万元。近期,市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765万元,按水源工程、消毒净化、管网设施三项建设内容,实施一项、两项、三项分别补助200元/人、250元/人和300元/人,补助标准较往年提高50元/人。同时组织市县两级开展202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财政资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关注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规范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切实提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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