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7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泉州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议案》,现公开议案内容。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2018年泉州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议案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泉州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已编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现委托市财政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以审议。
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9年6月6日
2018年泉州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
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泉州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8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现已编成,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围绕“转型攻坚、聚力跨越”工作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持续深化财税改革,实施积极有效财政政策,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绩效,推动加快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民生社会事业改善,市本级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一、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1.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2.9%;上级补助收入34.91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4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1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2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8.27亿元;上年结余7.2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7.8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8亿元;调入资金10.18亿元。收入合计183.85亿元。
2.支出和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42亿元,比上年增长7.7%(剔除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后原对下转移支付15.86亿元转列本级支出,以及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减少9.5亿元的因素后,可比增长1.7%);上解上级支出10.22亿元,其中:体制上解6.16亿元,专项上解4.0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7.9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5.3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0.1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91亿元。支出合计175.96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7.89亿元,比上年增长9%(主要是年终清理外经、石结构房屋改造、就业专户结余调入1.77亿元)。收入决算数与向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快报数一致,支出决算数减少0.0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1.收入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93.82亿元,完成预算的216.7%,比上年增长258.5%(主要是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增长的拉动);上级补助收入0.2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5.22亿元;上年结余11.34亿元;调入资金7.25亿元(主要是政府置换债券使用单位应承担的还本付息)。收入合计177.91亿元。
2.支出和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79.19亿元,比上年增长119.1%;上解上级支出0.04亿元;对下转移支付补助支出12.5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60.32亿元;调出资金7.49亿元。支出合计159.58亿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18.33亿元,比上年增长61.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增长)。收支决算数与向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快报数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3亿元,完成预算的97.2%,比上年下降17.3%(剔除2017年泉州市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对历年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行一次性分配,上缴股利股息收入2600万元的因素后,可比增长17.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73亿元,比上年下降17.3%。
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为0。收支决算数与向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快报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1.05亿元,完成预算的99.1%,比上年增长7.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2.86亿元,比上年增长35.1%(收支增幅不同步的主要原因是生育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因政策调整增支较多)。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终结余为144.86亿元。与向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快报数相比,收入决算数增加0.77亿元,主要是对账核增收入;支出决算数增加5.73亿元,主要是对账核增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经批准举借债务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核定市本级新增债务限额7.45亿元,比上年下降38.2%。截至2018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56.83亿元(一般债务45.18亿元,专项债务311.65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402.21亿元之内。主要债务率指标比2017年明显下降,如专项债务率160.3%、下降31.2个百分点,综合债务率71.5%、下降4.8个百分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1.2018年6月,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本级按照2018年省财政厅核定新增地方债务限额分配情况,调整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7.8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5.32亿元,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5.2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60.32亿元,调减一般公共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00万元(转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交通运输支出15000万元。
2.2018年10月,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本级调整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3.81亿元。
(三)结转资金使用和资金结余情况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7.23亿元,已使用5.68亿元,剩余1.55亿元继续结转2019年使用;当年新增项目结转6.33亿元,年终结转7.89亿元。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为0。
(四)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8年市本级安排预备费1.1亿元(其中:小本级1亿元、台商投资区0.1亿元),小本级未使用,台商投资区使用24.65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和特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等支出,余额已全部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五)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超收收入应全部转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2.56亿元,已全部转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18年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9.33亿元,年初预算使用8.08亿元,加上当年度增加11.91亿元(其中:年终超收财力2.56亿元、政府性基金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4.82亿元、两年以上结转和结余资金4.53亿元),年终结转13.16亿元(扣除2019年初预算使用7.79亿元,目前余额为5.37亿元)。
(七)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2018年,市本级组织开展42个项目的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8.2亿元。通过评价,共发现涉及绩效目标管理、预算资金安排调整、资金支出使用管理、项目管理、指标体系设置、产出与效益等方面问题124条,提出改进建议138条。评价结果直接应用于2019年预算安排调整的专项合计7项、7.22亿元(调增3项、调减4项)。
(八)“三公”经费情况
市本级持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行政经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0.46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4亿元、公务接待费0.11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31亿元),比上年下降15.8%,连续五年实现下降。
三、市本级预算执行效果和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情况
(一)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收入质量持续提升
面对近年来财政收入增收难度加大的情况,财税部门协同协作,强化重点税源企业分析监控,坚持长短结合、多措并举,大力培植成长性可持续财源,着力构建收入稳定增长体系。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31亿元、增长2.9%,其中:税收收入58.02亿元,比上年增加5.49亿元、增长10.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性比重75%,比上年提高5.1个百分点,与经济运行密切相关的主体税种在实施减税的背景下仍然增收3.37亿元、增长10.5%,收入质量持续提升。不断夯实非税收入基础,规范非税收入核算和缴库管理,市本级非税收入19.29亿元,比上年减少3.32亿元、下降14.7%。
(二)民生保障水平提高,预算执行绩效优化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新增支出。完善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全年共收回部门结余结转资金3.44亿元统筹用于急需支出,比上年增长80.1%。持续加大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财政投入,有力支持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2018年,市本级民生支出95.02亿元(其中:本级支出83.33亿元、对下补助11.6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4%,比2017年提高5.3个百分点、增长15.3%;下达1.74亿元,保障2018年市委、市政府36个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完成;三大攻坚战相关支出12.03亿元,比上年增长6.5%。
(三)实施积极有效财政政策,助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全面落实鼓励高新技术和小微企业发展、增值税并档降率、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还等政策,全市共减免税收129.13亿元;停征免征和调整8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累计为企业降费0.83亿元;实施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阶段性降费,累计为企业减负5.47亿元。二是创新扶持方式促转型。统筹各类涉企扶持资金8.08亿元推进智能制造、“数控一代”专项行动,提升科技创新平台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统筹2.5亿元实施人才“港湾计划”,促进人才与产业融合发展。累计注资8.36亿元推动涉企扶持资金基金化市场化运作,撬动社会资本48.83亿元投资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三是统筹运作扩大有效投资。投入5.64亿元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改善城乡交通住房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特色乡镇建设。构建预算管理、债务空间、国企一体化运作支撑体系,多渠道筹集资金67.75亿元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推进43个PPP项目投资520.72亿元签约落地,引入社会资本69家。
(四)财政改革扎实推进,管理监督不断强化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改革,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试点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出台15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清理减少专项资金19个。完善预决算公开,部门预算公开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制定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13个领域改革内容和推进时间表,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机制。二是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考核机制,强化预算绩效对资金清理和安排的导向作用。推行编制共性目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绩效评价指标设置更加精准,成本效益分析及评价结果更加合理,评价结果应用稳步推进。绩效目标覆盖率100%、绩效监控覆盖率99.7%、绩效自评覆盖率100%,位列全省优秀加分档。三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全市政府购买服务548项11.87亿元,增长11.2%,有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四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设项目预算评审“绿色通道”,实施台账化管理,精简环节压缩时限,规范压减自由裁量空间。建立政府采购“网上超市”,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办事服务效能。五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建成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严格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升级改造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对扶贫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监控和实时预警。开展扶贫资金、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生态环保资金、外贸资金和财政收入质量专项检查,对64个市直单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控,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加强统计监测和分析。严格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分类甄别定性,实行穿透式监管,建实建细台账,及时动态掌握债务底数。二是规范政府融资举债行为。严格落实中央、省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相关文件精神,对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中涉及违规的条款进行整改,规范政府融资举债行为。三是正确处理好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与保障发展需求的关系。首次发行棚改、土储专项收益债,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3.09亿元支持扩大有效投资。通过补充资本金、注入资产、授权经营等措施,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目前,存量政府债务及2015年以后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均按时还本付息,无债务逾期情况,政府信用良好。
从总体上看,201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较为平稳,但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审计也指出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及时性、预算绩效管理和债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今后我们将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审计台账管理、整改销号等制度,持续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努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迎难而上、真抓实干、主动作为,作答时代命题、聚力赶超攻坚,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新时代“五个泉州”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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