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泉财会〔2023〕160号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闽财会〔202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扎实有序推进本地区、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报尽报”。
(二)加大审核力度,确保编报质量。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准确编制和报送内部控制报告,同时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各县(市、区)、各单位应当加大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填报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上报,并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控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三)开展分析应用,做好问题整改。各县(市、区)、各单位应当积极开展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问题整改和成果应用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挖掘内部控制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同时针对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有关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各单位应当认真对照检查,查缺补漏,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四)严守保密规定,落实保密责任。各县(市、区)、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凡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二、编报要求
(一)编报范围
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范围为我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向中央、省部门报送内部控制报告的垂直管理部门不纳入我市编报范围。
(二)报送方式
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采取网络版方式报送,各单位使用外网通过Firefox(火狐)、Chrome(谷歌)等浏览器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福建)”(http://220.160.52.205:9797/),开展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单位的用户名为“组织机构代码@NKBG”(如A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345678MB112233JK,取第9~17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该单位用户名为“MB112233J@NKBG”)。今年首次登录用户初始密码为Tybb@1026(首次登录后均需修改密码方能使用),其余用户登录密码不变。如需重置密码,请联系技术人员。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市直各单位应于2023年6月20日前在系统内完成本级和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初审结果对报表进行修整,并在编报系统中生成下载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在编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无需报送纸质版。有二级预算单位的市直部门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内容应包括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单位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2.各县(市、区)财政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财政局应于2023年6月25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和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初审结果对报表进行修整,并在编报系统中生成下载本地区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由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在编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无需报送纸质版。各地区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报送要求同上。
三、其他事项
(一)市财政局将适时开展对各县(市、区)、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工作,抽取部分市直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结合2022年度内部控制编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各县(市、区)、各单位务必加强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审核工作,重点核查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二)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培训视频、审核说明等请在内控编报系统首页的下载中心模块查看。
(三)需要修改单位信息、新增或删除填报单位的,填写《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信息变动情况表》,市直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财政局汇总后于5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及电子版表格发送到qzczkj@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2022年度XX单位(地区)内控编报用户变更”。调整期间单位仍可正常填报。
(四)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电话
泉州市财政局会计科:0595-28066562。
2.技术服务电话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18106926820。
全省财政系统:13314954897。
其他预算单位:4001199797转8。
附件:
1.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3.2022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
4.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信息变动情况表
泉州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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