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规定在线访谈
  • 时间:2019-11-01 10:00-11:00
  • 嘉宾: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洪科长
  • 地点:泉州市财政局c640会议室

[主持人]  各位网友好,欢迎来到泉州市财政局官网参与本期的在线访谈。今天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洪科长就我市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规定接受在线访谈,并回答网友提出的问题。

[洪科长]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参加本期在线访谈。本次访谈就20199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泉州市市级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规定》(泉公综〔2019366号)做个交流,希望通过这次交流,加大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我市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为我市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主持人]  我市规范奖励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内容包括那些

[] 规范奖励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二是已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犯罪案件;三是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藏匿地点或活动情况。

[主持人] 举报人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标准是是什么?

[] 举报人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市级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0-100000元;

(二)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0-50000元。

(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以恶势力犯罪团伙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

(四)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以上述常见涉恶罪名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

(五)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的,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0-50000元;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每名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抓获在逃黑恶势力其他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5000元。

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可以分别奖励,但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主持人]  那举报人可以在什么时候获得举报奖励?

[] 举报人提供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符合奖励条件的,市公安局扫黑办应当在移送审查起诉后10日内提出奖励对象和金额,并报市公安局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市公安局扫黑办在5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匿名举报或无法通知的,应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举报人应当在接到领取奖金通知后30日内,匿名举报人应当在媒体发布领取奖金信息后3个月内,与市公安局扫黑办联系并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

[主持人]   谢谢洪琪瑜科长!下面有几个网友们可能比较关注的问题,我们继续请洪科长解答。

[主持人]  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吗?

[]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办案单位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

[主持人]  我市举报奖励的对象有那些?

[]  奖励对象为举报泉州市范围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主持人] 举报人领取奖金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 举报人到办案单位指定地点当面领取奖金的,举报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举报人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领取人须携带举报人授权委托书连同本人及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匿名举报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需提供举报人代码(匿名举报时提供的密码),并简述线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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