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2日“青山绿水,美丽泉州”环境保护税政策宣传直播
  • 时间:2018-06-22 10:00-11:00
  • 嘉宾:泉州市财政局苏丽萱科长
  • 地点:泉州市财政局c640会议室

【主持人】:在座的各位朋友,大家好。欢迎来到泉州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在线(现场)访谈。今天主要是和大家共同探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已经于201811日起施行,《环保税法》施行之前,我国征收的是排污费。那么为什么要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呢?我们有请泉州市财政局苏丽萱科长与大家一起交流。 

苏丽萱科长】:大家好!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五位一体”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环境保护费改税,上升到税法层面,一是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强制性和规范性较为缺乏等问题。税法的可执行性、强制性和规范性均有所提高。二是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三是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四是通过“清费立税”,有利于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预算约束。 

【主持人】:苏丽萱科长继续为大家讲解一下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的意义。 

 苏丽萱科长】:环境保护税开征意义重大。环境保护税,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绿色发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背景下推出的。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的出台被誉为中国环境保护里程碑事件,传递出中国经济转型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信号。 

环境保护税是一种特定行为税,体现的是寓禁于征,通过征税遏制超标排污的蔓延,让企业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体现外部成本的内生化。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对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好期待,其环保意义大于财政意义,生态意义大于经济意义,法律手段大于行政手段。 

【主持人】:环境保护税的开征确实意义重大,那么环境保护费改税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苏丽萱科长:环境保护费改税的总体思路是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努力构建我国绿色税制体系。一是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进行环境保护费改税,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的平稳顺利转换。二是建立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确定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 

【主持人】:《环境保护税法》在政策导向上,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苏丽萱科长】:税法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属于调节性税种,以税收手段调节企业排污行为,引导企业既算经济账,又算环保账。通过构建“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倒逼企业提高治污减排水平。 

一是鼓励清洁生产。税法根据污染物排放浓度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对促进企业减排可以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根据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程度不同,设置了两档减税优惠,即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对降低排污浓度的企业给予减税优惠,可以有效调动企业改进技术工艺,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效率的积极性。 

二是鼓励集中处理。税法规定,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污染物的,不用缴纳环保税。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对企业,特别是城乡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来说,可以减轻企业运营负担,调动企业不断改进治污工艺和技术水平,减少污染物直接向环境排放。 

   【主持人】:今天非常感谢苏丽萱科长与我们交流分享《环境保护税法》方面的政策和知识,希望广大朋友从中有所收益,并积极参与学习与宣传,为我市的环境保护尽一份力量。谢谢大家参加今天的访谈活动。 

           苏丽萱科长: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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