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
    时间:2023-01-11 17:54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2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按照贵办要求,现将《泉州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送贵办备案。

     

     

    泉州市财政局

    2023110

        (联系人:肖开纬  联系电话:0595-28066910

     

     

     

     

     

     

    泉州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汇总泉州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年报可在泉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或泉州市财政局办公室查阅、复印,电子版可在“泉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czj.qu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北侧6C679室,邮编:362000,电话:28066966,电子邮箱:qzsczj@fjqz.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理财、扩大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吸纳意见、改进加强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局信息网络安全与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有效建立起政府与群众沟通了解的桥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财政信息769条,其中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76条,取得较好公开效果。

    (二)依法依规处理群众反映问题

    一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上级部门转办的群众反映问题,加强跟踪督办,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做好办理反馈,提高办理质量。全年办结信访件9件,12345平台咨询40件、局长信箱206条、在线留言140条。二是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扩大、细化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8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三)紧抓重点,扎实推进重要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持续维护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集中、按时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信息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社会公众查阅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社会公众了解部门的钱从哪里来、花到哪里去,以及钱是怎么花的,花钱的制度依据是什么。二是落实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公示,实时发布扶贫政策、扶贫规划、资金分配方案等信息。

    (四)把握要点,提高信息公开覆盖范围

    持续推进“五公开”,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一是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在“清单公开”目录进行集中展示。二是维护扶持企业政策、普法专栏,及时发布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营改增、财税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对公开的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向社会公开发布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三是主动公开市直所有部门预决算信息,实现公开范围“全覆盖”。四是及时转发国家、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配合物价部门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五是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提升年”的决策部署,落实市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热点难点点题整治要求,开设惠企政策兑现点题整治专栏、中介机构点题整治专栏。

    (五)着眼难点,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

    一是严格按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完整提供相应资料,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发挥在线办事等互动交流栏目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功能,链接至福建省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二是积极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执法过程网上办理、执法结果信息网上公开,主动加强对相关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托市法制办统一开发建设的“泉州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并通过平台对相关案件的办理流程进行监督;积极做好“双公示”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9

     8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务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各科室(单位)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要加强,应进一步增强科室间协调配合,切实重视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高。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精确化、明细化,对政策、时限、内容等口径的把握要求更加严格,需进一步提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条例》学习,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开展新《条例》宣讲、培训,严格贯彻落实新《条例》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做好信息审核监控。明确发布前信息公开属性、公开类别的选择,统一信息分类口径;加强发布时内容审核,准确把握政策文件精神;做好发布后文件归档、送交,加强局办公室信息查阅点资料规整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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