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23 17:03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年报可在泉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或泉州市财政局办公室查阅、复印,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fjqz.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北侧6C679,邮编:362000,电话:28066917,电子邮箱:qzsczj@fjqz.gov.cn)。

    一 、概 

    2014年,我局在泉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条例》精神,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巩固公开基础,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开展顺利。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余处级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各业务科室,做好各项工作的准备和落实。自200851日《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实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程序,按时向市档案局送交本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的电子及纸质资料,按时公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依据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泉财办〔2010247号)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政办〔2014102 号)精神,我局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主要内容包括:

    1.按时在财政局网站上公开市本级财政预算、决算。

    2.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泉财预〔2014383号),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20141031日前通过各部门(单位)门户网站汇总公开我局批复的2014年部门预、决算(含所属单位预算),并附相关说明。我局的部门预决算信息及市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已按要求在我局网站上公开。

    3.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依托“泉州市政府采购网”这一信息平台,我局积极推行政府采购信息上的“六公开”:一是所有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在网上公开发布,充分保证愿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能及时获取政府采购信息。二是招标文件必须上网公示三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避免招标文件出现排他性、倾向性条款。三是保证程序、环节公开,使每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都清楚如何获取采购文件,明白文件编制要求、开标、评标程序。四是采购需求、评标方法、评分标准等列入采购文件并公开,没有列入采购文件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五是中标结果在网上公告,接受全社会监督。六是按月公布采购项目、金额和节约率等统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截至2014年底,累计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对财政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监督投诉办法以及财政政策与法规规章、财政管理制度、财政预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政府采购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内容进行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泉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 czj.fjqz.gov.cn);

    2.公共查阅点(泉州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

    3.泉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查阅点(局办公室)。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开展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规范,加强业务培训,健全局机关内部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规范化提供制度保证,并进一步推进财政网站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6

    30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36

    303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

    0

    0

    行政复议

    0

    0

    行政诉讼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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