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泉财规〔2022〕5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泉州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2017〕4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法〔2018〕57号)有关规定,我局对截至2022年9月30日以泉州市财政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研究,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3件(详见附件1);

  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详见附件2)。

  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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