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1-3000-2024-00042
- 备注/文号:泉财法〔2024〕18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12
泉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2024年度获得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的
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泉州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获得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2024年度第一批)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
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有关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经泉州市级财税部门确认获得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2024年度第一批)
泉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附件
经泉州市级财税部门确认获得企业所得税
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2024年度第一批)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免税起止年度 |
1 |
泉州市通信行业协会 |
社会团体 |
2024--2028 |
2 |
泉州永安商会 |
社会团体 |
2024--2028 |
3 |
泉州市暖通学会 |
社会团体 |
2024--2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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