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1-3000-2024-00021
- 备注/文号:泉财办〔2024〕7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8
泉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是我局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的重要平台,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为不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拓展主动公开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打造服务性政府、透明政府的有效途径,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对标市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考核标准,强化薄弱指标内容保障。组织对本部门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梳理,确保文号、成文提起、发布时间、有效性等要素完整;公开本部门“十四五”规划或其他专项规划信息;公开本部门年度、季度、月份相关业务主题统计数据;公开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信息;公开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及录用结果,公开部门及直属单位人事任免、奖励表彰、教育培训和职称评审等人事类信息;及时发布本部门最新权责清单,公开行政许可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的情况等信息,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施的条件、程序等信息;设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栏,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围绕重大决策开展草案公开、解读和意见征集、意见反馈。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
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制公文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审,对不予公开的,必须按要求准确填写不予公开理由;对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正式出台后,起草科室(单位)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报局办公室挂网公开。二是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的通知》(泉财办〔2022〕324号),一般信息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才能上传发布,重大信息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发布。各科室(单位)要认真审核签发上网信息,做到未经过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准公开。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审查接收、办理、答复等各环节流程及办理时限。二是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二、规范政策解读工作
(一)落实政策解读责任
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的同步起草、审签和发布。解读材料应准确详尽、重点突出。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发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
2.涉及具体办理事项的,提供办事指南,列明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办事条件、资料、程序、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涉及执法事项的,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
3.对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以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质疑的内容,进行诠释;
4.属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说明修订的理由和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属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说明本级政策措施的特点和创新点。
(二)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各科室(单位)政策解读要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以公众喜闻乐见、贴近群众生活、灵活多样的形式展现,更多地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使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使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要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权威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作用,凡属规定需进行解读的政策性文件及其解读材料应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解读栏目集中发布。除此之外,也可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方式开展。
三、强化政民互动应用
(一)切实做好来信留言办理答复
局办公室牵头做好来信留言的受理、转办,承办科室(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办理答复工作。杜绝消极应付、敷衍了事的行为和作风,确保来信办理率达到100%;答复语言要在规范、严谨的基础上努力做到通俗易懂,避免空话、套话;对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可以在答复中附上具体承办科室(单位)名称和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再次咨询;对涉及多个科室(单位)办理的疑难事项,应及时协调研究,防止相互推诿;对公众关注度高的问题,要归纳整理,增加到互动交流知识库栏目合辑或在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发布专题信息解惑答疑。
(二)提高互动频率,增强互动效果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平台作用,围绕重要决策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开展在线调查、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在线互动主题活动,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各科室(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策划在线调查事项,对未涉及国家秘密的意见征集事项能上网尽上网,重要民生事项、政策解读等可以运用在线访谈方式开展宣传、解读,确保全局每年开展在线调查、民意征集、在线访谈各不少于4期。
四、加大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力度
按照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保障任务分解要求,在完成我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的同时,要组织做好我局负责的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更新工作,如市级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栏目,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各相关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保障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保障内容,与我局门户网站保障内容存在交叉,要注意加强衔接,坚持数据同源,确保信息一致性。
附件:1.泉州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型
2.泉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考核提升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泉州市财政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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