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1-0700-2022-00021
- 备注/文号:泉财采〔2022〕12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0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修订泉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2-05-20 17:30
市直各预算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财政局:
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泉州市财政局有关规章和制度,结合专项监督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梳理《泉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详见附件),修订了禁止内容示例,请认真遵照执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的通知》(泉财采〔2021〕164号)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我局将及时研判并修订。
附件:泉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泉州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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