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1-0200-2020-00046
    • 备注/文号:泉财社〔2020〕14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09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财政局 时间:2020-06-23 17:34

    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老区办),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为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老区办关于印发<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社〔2019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老区办关于印发<福建省革命

    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

                              20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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