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第三医院机房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第三医院机房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受 泉州市第三医院 委托,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对 泉州市第三医院机房设备采购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编号:BLZXZ2015004
2、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三医院机房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机房设备,详见项目一览表及第二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本次报价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6)本次预算审核价为28200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
5、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01月07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文件:(发售稿)泉州市第三医院机房设备招标.doc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届满之日:2016年01月07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对采购文件供应商提出质疑须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2条的约定。
7、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blfxcz.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 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01月20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10、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第三医院
地 址:泉州市第三医院 邮 编:362000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959800166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邮 编:362000
项目部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595-2896728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泉秀支行
账 号:1525 5010 0100 1533 86
开 户 名: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受 泉州市第三医院 委托,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对 泉州市第三医院机房设备采购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编号:BLZXZ2015004
2、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三医院机房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机房设备,详见项目一览表及第二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本次报价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6)本次预算审核价为28200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
5、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01月07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文件:(发售稿)泉州市第三医院机房设备招标.doc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届满之日:2016年01月07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对采购文件供应商提出质疑须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2条的约定。
7、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blfxcz.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 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01月20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10、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第三医院
地 址:泉州市第三医院 邮 编:362000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959800166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邮 编:362000
项目部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595-2896728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泉秀支行
账 号:1525 5010 0100 1533 86
开 户 名: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