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时间:2022-05-05 11:0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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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政策解读

 

本规定所称的市级水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及统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资金,专项用于水生态文明、农村水利发展、水利防灾减灾、水利工程管理等方面的补助资金。

一、专项资金的分配原则

    (一)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水利专项资金的支持和促进作用,建立健全人水和谐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体系、环境友好的水环境治理与保护体系。

(二)规范管理,正向激励。资金分配以绩效为导向,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推进信息公开,增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透明度。

二、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

    市水利局是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提出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方案,负责对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专项资金分配意见。市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审核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会同市水利局下达专项资金,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编制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的重要依据。

三、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一)水生态文明

1.推进河湖长制,包括:河长制年度考核奖励、河道专管员市级奖补、县乡两级河长制标准化建设试点补助、县乡两级河长制基础工作奖补、河湖长制建设项目补助。

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3.精品工程建设。

4.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包括: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保护项目建设。

5.安全生态水系建设。

6.清新流域样板建设,包括:清新流域规划补助、清新流域项目补助。

(二)农村水利发展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2.水利设施建设及水毁修复。

3.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含巩固提升工程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包括:农村供水巩固提升项目(中央资金补助项目)、农村供水巩固提升项目(省级资金补助项目)、农村供水巩固提升项目(市级资金补助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4.农村水电站绿色发展补助,包括:水电站清理整治、安全绿色水电站创建、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改造以奖代补、水电站安全检测。

5.公益性小型水库、堤防、水闸山塘管护购买服务补助,包括:水库(山塘)管护人员工资补助、公益性山塘应急除险加固、水库(堤防、水闸、山塘)管护购买服务资金补助。

6.大中型灌区维养管理。

(三)水利防灾减灾

1.水利防灾补助。

2.公益性水利工程保险服务补助。

(四)水利工程管理

1.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2.规划前期,包括:水利发展规划前期补助、重点水利工程向上争取资金奖励、水利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奖励。

3.水利安全生产,包括:公益性小型水库大坝、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检测和监测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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