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版财政支农政策问答十七:科普惠农及农村文化工程政策
时间:2018-07-31 10:08 浏览量:

  针对2017年中央和省里新出台或调整的财政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的19项政策,省财政厅重新修订并编制了《财政民生(支农)政策简答》,今天推出第17期:科普惠农及农村文化工程政策。

  今日话题1:什么是“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在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基础上,拓展工作范围和内容,将社区科普工作纳入奖补范围,并将计划名称调整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今日话题2:“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开展范围有哪些?  

  1、科普专用资料和设备费  

  包括图书资料费、专用设备费和展品展具费。其中:  

  图书资料费是指为开展农村和社区科普活动所需购买或制作图书、音像资料、宣传资料等发生的费用。  

  专用设备费是指为开展农村和社区科普活动所需购买影像制作器材、演示播放器材及其相关的多媒体计算机等科普专用设备所发生的费用。  

  展品展具费是指用于购买和制作科普宣传品、宣传栏等科普展品、展具所发生的费用。  

  2 、科普活动费  

  包括培训讲座费、展览费和新技术新品种推广费等。其中:  

  培训讲座费是指为开展面向农民、农村青少年和社区居民的培训讲座过程中发生的聘请师资、租赁场地和设备等费用。  

  展览费是指举办面向农民、农村青少年和社区居民的科普宣传展览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运输费、差旅和劳务等费用。  

  新技术新品种推广费是指在开展面向农民的科普示范活动中发生的购买新品种新技术及配套原辅材料、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租赁示范场地和设备等费用。  

  3、其他费用  

  除上述各项费用开支以外的、开展农村和社区科普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支出。

  今日话题3: 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扶持方式有哪些?  

  采取分类扶持方式。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实施的项目和建设的省级星创天地予以支持。  

  根据省级科技特派员的工作业绩,每人每年给予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科技特派员在受援地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等。工作经费可拨付给所在单位或服务区域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安排2000万元,补助人数1000人。  

  对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经济实体,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项目,按取得成效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每年安排2000万元,奖励项目200项。  

  对科技特派员创办的为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等开展农村科技创业提供创业服务,并取得成效的省级星创天地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每年安排800万元,奖励数量20个。  

  对影响和成效特别重大的科技特派员项目和平台建设项目,可向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经费支持。  

  今日话题4: 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政策内容是什么?  

  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全省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从2008年1月1日起全部实行免费开放。  

  二是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从2012年1月1日起全部实行免费开放。免费开放以后,民众可免费到上述文化场馆参观,免费借阅图书,参与其举办的免费展览、讲座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今日话题5: 什么是农村电影2131工程?  

  2007年,我省开始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即21世纪在每个行政村每个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省财政对农村电影放映给予补助,从2011年开始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场200元。其中:省财政对财力保障县农村每场补贴标准为160元,非财力保障县每场补贴标准为120元,其余资金由市、县级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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