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管理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财政局[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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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纪委办公室市监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泉纪办〔2019〕50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7〕71号),在认真执行《泉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泉委办发〔2016〕37号)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管理通知如下:
一、完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核算管理。加强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管理,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制度,车辆加油应实行一车一卡,专车核算,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二、严格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报销。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费用报销应附齐开支明细及相关凭证,加强审核、严格审批,确保报销凭证齐全、审批手续完整。避免在车辆维修、加油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夹带其他费用,私车公养等现象的发生。
三、各行政主管部门应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管理及监督,督促所属事业单位按照批复的公务用车使用用途规范运行费用支出。
泉州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