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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计生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财政局[2019-10-24] 【字体:

 

晋江市、惠安县财政局、卫健局: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泉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泉财预[2018]318号)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泉财监〔2019138号)的要求,现就开展计生专项资金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晋江市、惠安县财政、卫健等计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部门;抽查部分项目单位、乡镇等,抽查面不少于市级资金总额的50%

二、检查内容

2018年度市计生专项各项奖励、扶助、优待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工作开展及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计生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贡献奖励、农村二女奖励、“五项工程”等奖扶资金是否按扶助对象准确、及时全额发放到位,是否有出现虚报、冒领、截留奖扶资金的情况。医养结合试点单位补助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县级配套资金是否到位。具体为泉州市财政局、卫生计生委2018年下达的计划生育项目市级补助部分资金(泉财指标[2018]485921号)。

三、检查时间

201911415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商定。

四、检查人员

由市财政局、市卫健委抽调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具体分组见附件)。并从《泉州市财政监督检查专业人员库》随机抽取人员协助检查。

五、检查方法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提供书面材料)、检查相关账务、查阅内业资料等检查方法进行。

六、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

()《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 计生政策及资金管理规定文件

七、检查工作要求

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要做好协调工作,被检查单位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做好迎检工作。查调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促进深层次问题的整改。全体参检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同时,做好检查保密工作,有关检查内容、结果及被检查单位不得对外公开的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检查通知将在泉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欢迎相关单位、社会对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或提供检查线索。

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分局联系人:蔡亚青

联系电话:0595-28066577

市财政局社保科联系人:黄程晖

联系电话:0595-28066586

 

附件:2019计生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分组情况

 

 

                          泉州市财政局

                          20191023

 

附件

 

2019年计生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长:洪桂凡

          成员:黄程晖  黄聪敏   陈春燕  许奕勤

          检查对象:惠安县

 

第二组    组长:蔡亚青

          成员:庄景新  杨晓勤  蒋鹏飞  任敏

          检查对象:晋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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