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扶贫办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财政局[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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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扶贫办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扶贫办,泉州开发区财政局、扶贫办,泉州台商投资区财政局、扶贫办:
现将《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市直各预算主管部门应于2019年12月10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将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预留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具体比例情况报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1.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泉州市市本级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
份额情况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扶贫办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