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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2019-06-21] 【字体: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827日至930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19226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标尺,自巡察反馈以来,市财政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摆在突出位置,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将即知即改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贯穿整改全过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再次发生。

  (一)统一思想,增强整改自觉。在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局党组随即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各科室(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对待、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化压力为动力,真改严改、立行立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强化巡察整改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193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深入查摆剖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到位、务求实效。

  (二)强化担当,压实整改责任。一是领导小组统筹抓。局党组切实担负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市委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清景担任组长,分管党建工作的局领导和驻局纪检组组长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党组领导亲自抓。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清景树好标杆,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议、5次专题会议,组织制定《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和《巡察整改任务细化措施》,对反馈的41个问题逐条逐项制定149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经常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主动承担30个问题整改任务,带动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局巡改办主任、党组成员、副局长任秀斌先后6次主持召开巡改办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赖发泽专题研究协调线索核查和问责建议。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分别召开责任事项整改推进会,协调督促解决分管科室(单位)整改过程中的困难问题。三是落实责任具体抓。明确要求各党支部、责任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政治担当,主动认领问题,自觉扛起责任,坚持对号入座,加强分析研究,制定有力举措,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严查督办,提高整改工作实效。巡察整改期间,各责任科室(单位)每周向局巡改办报送经分管领导审核的《整改进度周报表》,局巡改办统筹抓好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问题逐个落实,整改措施逐条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期间共编印《巡察整改工作简报》9期,让党员干部了解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推动和监督巡察整改深入开展。局党组注重建章立制,推动整改成果转化,把整改当成加强纪律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手段,针对反馈的41个问题共制定42项制度,共挽回资金损失550.45万元,处理相关人员6人,内部通报批评7个科室(单位),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干部队伍作风转变,提高办事服务绩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四个意识’树得不牢,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主动作为不够,用新发展理念统领财政工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开展“新思想”大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②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优服务、惠民生、促发展”主题研讨活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财政改革发展实践,树立新理念、践行新作风,提高财政保障服务大局的作为能力,在新时代展现财政党员干部新担当新作为。③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严格落实《预算法》,注重从收支平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转变。编制市本级2019年全口径预算支出294.2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5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7.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8.82亿元。除保基本、保运转外,重点用于保障支持产业升级提质、建设海丝重要门户城市、增进民生福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四个方面的支出。④改进预算管理控制,2019226日,印发《关于收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结余和结转资金的通知》,直接收回部门两年以上结余结转2233.03万元,截止2019327日督促部门上缴结余结转资金2190.77万元,累计共收回4423.8万元。⑤2019212日,修订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模板,增加绩效目标设置等内容,加强数据增减变化原因的分析说明;2019218日,98个市直预算主管部门全部统一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⑥经市政府同意,201852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强化预算执行约束,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加大2019年市本级重点领域的预算投入力度,其中:教育支出17.18亿元,比上年可比增长4.4%;科学技术支出3.4亿元,比上年可比增长2.2%;农林水支出8.48亿元,比上年可比增长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3亿元,比上年可比增长7.9%。均高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增长幅度。⑦推进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泉州市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启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13个试点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⑧起草《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措施》,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后印发实施,健全协同机制,落实制度保障,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2)针对“担当意识不强,向市委市政府出谋献策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围绕财政保障经济社会和改革发展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和“五个泉州”建设,拓宽格局视野,提升站位担当,加强政策业务学习,提高生财、聚财、理财本领。着眼于招商引智、财源建设的长远思考,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深度研究策划,从财政的角度主动献计献策,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等领域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价值有质量的决策依据。①201811月起,会同市科技局等部门深入西安、上海等地学习考察,提出泉州科技城建设运营方案,并于20192月上报市政府研究决策;20181220日印发《关于统筹做好建设资金筹措运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建设资金筹措运作小组,切实做好资源资产调度,有效保障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要。目前已协调市农发行下柜1.4亿元支持中心粮库建设,统筹保障法石片区改造项目资金4.9亿元;20192月,在评估测算项目受益方经济效益和周边可开发土地的基础上,提出东海通道资金拼盘方案供市政府研究决策。完善PPP项目支出责任台账和财政承受能力支出占比动态监测,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②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国资委、金融监管局成立项目资金保障组,印发《关于建立项目资金保障落实机制的通知》(泉财建﹝2019136号),明确7项职责,建立5项机制。2019322日,组织召开受融资政策影响项目后续融资问题协调会,国开行福建分行、泉州农发行、泉州浦发银行等7家银行、县(市、区)财政局及项目业主参加会议,针对11个典型项目的融资受阻问题进行指导协调,理顺项目业主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疏通融资对接障碍,解决项目融资堵点、难点问题。③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及时梳理2016年以来中央、省、市各类减税降费政策目录清单121条,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帮助企业知晓政策、用足用好政策,推进各项政策措施便捷落地、持续见效。④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政策措施,组织各县(市、区)财政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地情况自查自纠,着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深、落细、落实。⑤会同市直相关部门研究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推动智能制造智能装备和“数控一代”产品应用快速发展实施意见、加快泉州市数字经济发展七条措施、稳步推进主辅分离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实施意见、扶持产业龙头企业和高成长企业做大做强若干意见、鼓励企业未分配利润再投资等政策措施。将补助奖励、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2019年预算安排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20500万元支持企业发展。⑥组织开展惠企政策梳理,对市本级涉及的19个部门97个专项惠企政策进行评估诊断,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整合意见上报市政府。⑦创新财政资源配置,转变财政扶持产业发展方式,支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市本级2019年预算安排产业股权投资基金7000万元,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拓展新的财源增长点,增强新兴产业对财政可持续发展和稳定增长的支撑能力。协同丰泽区引导培育海丝基金小镇、现代服务业产融园,会同市金融监管局、丰泽区政府研究有关投资、运营、贡献、人才等方面扶持政策,推动招商引智项目落地。⑧经报市政府同意,2019114日出台《关于共同扶持培育中心市区重点税源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落户中心城区,促进市区产业转型升级,共同做大做强中心市区税源。2019314日,审核安排2018年度共同扶持中心市区重点税源企业发展市级配套扶持资金3800万元。                           

  (3)针对“头雁效应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19215日,局党组研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优化领导力量配置,完善AB角制度,增强协同合力,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整体工作效能。②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应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和决定的事项,都经过局党组集体研究决策,个人应当用心发表意见,体现责任担当,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的集体智慧。2019年已召开局党组会议11次,对《财政工作报告》、《中共泉州市财政局党组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措施》及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等进行集体研究决策,班子成员讨论充分。③将发挥“头雁效应”作用、提升担当意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检查的重点,切实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的问题

 (4)针对“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对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的部分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486600万元,及时提出安排意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市人大常委会于227日批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提前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泉人大〔20197号)。②对规范政府融资举债行为实行清单管理,按照中央文件规定梳理制定内部使用的负面禁止清单20条、正面鼓励清单10条、其他规范清单7条及严肃问责清单13条、从轻问责及免责清单5条。③不断优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快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拓宽偿债资金来源,扩大偿债资金规模,提升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偿还能力,进一步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根据财政部2018年通报,全市各项债务指标均低于预警线。④梳理出存在风险的县(市、区)名单并于326日下发风险提示函,要求其上报控债减债化解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⑤制定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坚决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⑥按照政府债务“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存在不规范政府融资举债行为的县(市、区),于2019326日下发整改通知,督促限期整改和落实到位,确保不再发生新的违规融资举债行为。

  (5)针对“推进扶贫攻坚工作乏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制定《泉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投入保障专项小组工作方案》(泉财农〔2018811号)、《泉州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泉财农〔2019126号),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支农资金投入,完善农业农村发展优先保障机制,实现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任务和政策目标相适应。②出台泉州市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优先保障扶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投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③修订完善《泉州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农〔2019149号),强化扶贫资金在线监控,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④制定《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泉财监〔2019138号),按市扶贫办的统一部署开展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问题。

  (6)针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181123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4督导组督导福建省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传达贯彻市扫黑办《关于切实加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背后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的通知》。2019125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②将2019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工作责任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进一步传导压力、强化担当,有效抓好工作落实。③印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案件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及责任落实制度的通知》,对本单位2014年以来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和信访案件进行涉黑涉恶问题摸排,建立台账,对案件线索进行动态排查。④切实保障扫黑除恶办案业务、技术装备等资金需要,相关经费列入年度预算。⑤加强宣传发动,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印发《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手册》,提升财政干部对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会同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泉公综〔201850号)进行重新修订,新增对黑恶势力犯罪的解释和奖励范围,并提高举报奖励标准,进一步拓宽公安机关获取黑恶犯罪线索的来源渠道。

  3.关于“财政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7)针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规范财政专户设立,强化财政资金存放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财政专户管理,对需要新开立的财政专户报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对财政专户资金在不同财政专户银行划转超过100万元的,报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管理规定的通知》,规范财政专户资金存放银行的选择方式。32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将20193月底前到期的5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共13亿元,继续在原存放银行办理定存,并将这5笔定期存款合并为2笔定期存款,其中:泉州银行6亿元,期限3年,利率为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即3.575%;兴业银行7亿元,期限3年,利率为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即3.575%。另一笔民政周转金253.33万元因不属于社保基金,到期后调入国库,不再办理定期存款。明确存量社保基金到期后,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在原存放银行继续办理定期存款,每年的增量社保基金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②对2013-2015年小型机数据库及应用软件统一维保费未公开招标事项进行自查,分析原因并严格落实整改,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从2016年开始小型机数据库及应用软件统一维保费已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维保服务商。201949日对2013-2015年小型机数据库及应用软件统一维保费未公开招标事项涉及的7个科室(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各科室(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规范采购行为。③对部门预算和指标系统维护及稳增长数据维护服务事项进行自查,维护合同到期后将按照201897日出台的《泉州市财政局单位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规定。④20189月制定实施《泉州市财政局单位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采购预算管理,对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或超过限额标准的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组织采购。对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或由我局自行采购的事项,强化风险控制,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⑤对会计职称考试账户结余资金进行彻底清理,20181019日会计考办账户结余资金已全部缴入国库并完成账户注销。

  (8)针对“对市直部门财务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指导督促市工信局按照《泉州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活动的通知》(泉财行〔2018315号)要求,全面清查经营性资产,对13处房产及时制定资产出租方案,并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租。②2019312日下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截留、坐支财政收入等问题进行梳理,提出整改意见,报送市财政局。315日由分管领导带队到市公安局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实地跟踪落实,进一步提出整改要求。328日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带队到市财政局就市委巡察提出的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落实好巡察整改要求,切实加强财务监管。44日市公安局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截留、坐支财政收入等问题进行整改,清理上缴各项应缴收入;规范账户管理,清理撤销账户3个;提出完善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措施。③20181220日印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经信委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泉财函〔2018932号),强化该单位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截止20192月底,市工信局所属事业单位房产租金378.04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④结合“1+ X”专项督查,对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市直部门严格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准则,切实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201919日印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泉财行〔201910号),对开展专项督查有关事项提出要求。2019228日印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的通知》(泉财行〔201999号),结合巡视、巡察存在的问题,在原有专项督查内容的基础上,拓宽2019年度“1+X”专项督查内容,增加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等内容。截止目前共完成对市直10个单位“1+ X”专项督查,对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做好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的筛选和梳理,移交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问题线索4条。

  (9)针对“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在摸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有偿使用国有资产情况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提出分类处理意见, 2018927日以《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有偿使用国有资产调查摸底情况及处理意见的请示》(泉财行〔2018695号)呈报市政府。②为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职责和各项资产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及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闽财行〔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泉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泉财行〔2018960号)、《泉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日常管理规定》(泉财行〔2018961号)。③按照市政府要求于321日印发《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泉财行〔2019121号),组织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通过清查摸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针对发现的“出租管理不严格、对外投资管理有漏洞、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到位。④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及清查摸底发现的问题,起草并经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送审稿)》呈报市政府,提出进一步规范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措施,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印发各单位执行,作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常态化管理重要依据。要求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加强资产核算、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切实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格控制有偿使用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国有资产出租实行分类集中管理、严管对外投资加强股权集中管理、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国有资产管理中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和追责问责。财政、审计部门结合年度审计及“1+X”等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点检查,对管理不规范、整改不到位、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照《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10)针对“市财政局位于丰泽新村54#55#用于离退休活动场所简易房修缮费用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专门力量,对丰泽新村54#55#用于离退休活动场所约200平方米的简易房进行资产评估,并按评估价值27.86万元登记入账。

  (11)针对“对医保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会同市医保局联合发文通知各县(市、区)对未采用定期存款的,在415日前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结余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对已采用定期存款的应在到期日后10天内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截至415日各县(市、区)已上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活期)5.16亿元,下一步将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定期存款到期上缴工作。鲤城区未到位资金2443万元已全部落实整改。

  4.关于“党组自身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

  (12)针对“落实《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81217日印发《中共泉州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泉财党组〔201847号),明确党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程序等,切实发挥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自20188月起,局党组会议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如实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会议记录规范、要素齐全,并按规定存档备查。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等按规定需集体研究决策的事项。制定《中共泉州市财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下发《中共泉州市财政局党组2019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泉财党组〔20195号)。严肃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管理,从20191月起每次党组中心组学习至少1名局领导作重点发言,切实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3)针对“党组会与局务会、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总支职责混淆不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中共泉州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泉州市财政局工作议事制度》等制度规定的议事决策范围,分类做好会议组织工作,2019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1次、局务会议3次研究决策相关事项。制定《中共泉州市财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泉州市财政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机关党总支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制度,明确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总支职责,杜绝职责混淆现象。同时,严格发文把关,切实按照格式规范加强科室(单位)发文审核把关,确保各项发文准确无误。

  (14)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应议未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规定,20188月以来,局党组共召开33次会议对2019年市本级预算草案、财政工作报告、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局内设科室年度考核等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策。201935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将财政资金专户设立、大额资金存放管理事项纳入局党组集体决策。制定《泉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外委托评审费用支付审批制度》,评审费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后,按“三重一大”要求上会集体研究后支付。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812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规则》议事范围,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建工作责任书、干部考核谈话的重要内容。局党组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的管控。局党组分别于2018313日、629日、1130日和2019215日召开党组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分清主流支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2019328日召开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市委网信办领导作意识形态专题辅导讲座,切实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深刻内涵的认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于20191月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纳入年度述责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01942日组织对机关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7)针对“网站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财政会计信息网已于20174月关停,域名于2018118日注销。②加大对局网站的监管力度,对局门户网站、政府采购网站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开展系统健康检查。③2018111日制定实施《泉州市财政局新闻舆论工作管理制度》《泉州市财政局网络舆情监测和分级处置制度》,切实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

  (二)“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1.关于“党的建设缺失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18)针对“党组抓党建责任不够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强化党组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2019215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全面部署党建工作,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②制定实施《市财政局机关党建工作量化考评制度》,强化对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的考评督导。201942日组织对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各党支部、党小组将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③指导各党支部开展“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优服务、惠民生、促发展”主题,创新开展财政特色主题党日活动,切实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相得益彰。

  (19)针对“基层组织建设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党内法规制度,制定实施《中共泉州市财政局党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泉财党组〔201916号),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书记述职、党费缴交等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②组织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制定党总支、党支部责任清单,明确党总支、支部委员工作职责,促进基层党组织书记、委员履职到位。③严格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311日组织各党支部对各年度书记党建述职报告进行排查,确保支部书记党建述职报告符合规范要求,杜绝出现述责报告不规范现象。④严肃规范支委会表决程序,在新修订的党建工作制度中明确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重大事项时严格按要求逐一表决。机关各党支部在召开支委会研究201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时已按要求逐一进行表决。⑤督促各党组织按期换届。机关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均已按规定如期换届。

  (20)针对“专题教育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持续强化“新思想”大学习的督促指导。自20189月起每月将学习要点印发各党支部,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按时按质逐项开展专题学习、主题研讨,杜绝出现缺项漏项的现象。②在新修订的党建工作制度中明确专题讨论的方式和发言人数比例,杜绝出现只有少数党员发言的现象,有力引导财政党员干部为财政改革发展和提升党建工作实效积极建言献策。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不严”的问题

  (2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各党支部、党小组按期召开“三会”,按时上好党课。局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树好标杆,主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自身学习感悟给所在支部党员上党课,2018年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均按要求给所在支部党员上党课。②组织各党支部做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材料收集整理记录工作,规范“三会一课”学习记录。坚持每半年组织1次检查,201812月、20194月组织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相关党组织落实整改。③组织党员干部围绕“优服务、惠民生、促发展”主题多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加强党员的能力训练和政治实践历练。

  (22)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于20181月、7月和20191月召开组织生活会,自2018年起每年均按要求召开2次组织生活会。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坦诚相见、触及思想灵魂,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提升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质量。②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23)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医保党支部认真整改支部存在的“四舍五入”缴交党费的问题,经对支部所有党员20177月以来的党费缴纳情况进行核查,应补缴党费的党员共11名,合计应补缴党费40.12元,已于38日完成补缴工作。机关第一党支部、机关第二党支部对照进行整改,对支部所有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自查自纠,42日机关党总支组织对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201710月以来的党费缴交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有党费缴交不规范的现象。今后将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所有党员按时足额缴交党费。

  3.关于“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力”的问题

  (24)针对“一名干部提前退休并返聘,但未到岗上班,工资待遇按在职水平予以补差;机关一名科长多年来不遵守纪律、经常不参会的问题,没有得到严肃处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已于20189月起停发该同志返聘工资并停止返聘。②2019410日局党组对该科长进行效能诫勉教育(泉财效责〔20191号)。③制定印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严格执行会议纪律。

  4.关于“选人用人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5)针对“干部梯次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811月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成立中共泉州市财政局党组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协调小组,制定出台《中共泉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组干部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泉财党组〔201840号)、《中共泉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方案》(泉财党组〔201918号)。选拔由优秀年轻干部组成的重点应急攻坚小组,搭建年轻干部成长平台,组织选派年轻干部到重点岗位、重点工作以及急难险重等工作环境中锻炼成长。今后将加大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工作力度,坚决摒弃唯年龄、唯资历倾向,不拘一格,大力选拔优秀年轻人才。对于表现突出、业绩优秀的年轻干部,敢于提拔任用,勇于打破条条框框和“隐性台阶”,把年轻干部培养出来、选用起来,有效促使全局科级干部平均年龄下降,干部梯次结构趋于合理。

  (26)针对“干部选任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牢“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导向。全面梳理核查自纠近年来提拔、轮岗人员的全程纪实材料,完成规范干部选任相关材料的整理及归档,确保干部选任工作材料完整性和严谨性。今后将严格落实好《泉州市财政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泉州市财政局干部轮岗管理制度》文件精神,进一步科学研判干部队伍现状,充分做好干部选任调整前调查研究工作,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确保干部选任程序规范严谨、人员精准适岗。

  (27)针对“人员混岗突出、干部交流较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对表现优秀且符合参公、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任进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正在办理2名从局属单位借用到机关科室的参公身份人员交流到机关公务员队伍。对部分借用人员考虑到局机关人员少、工作任务重,采取跟班学习方式,在跟班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②落实好《泉州市财政局干部轮岗管理制度》,2019412日局党组研究对5名干部进行交流轮岗。下一步,将根据内设机构职责调整情况,按照“人岗相适、促进工作”原则,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

  (三)“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不够浓厚,资金监管和内部管理存在廉政风险,违纪违法问题仍然存在”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严格”的问题

  (28)针对“党组主体责任意识模糊,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194月制定实施《中共泉州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泉财党组〔201921号),对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的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合理分配机关党总支、人事科、办公室等3个党组工作部门相关事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②201812月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科室(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将压力传导到位。③2019125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到“边”到“角”、层层落实到位。④2019312日召开全市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分管局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书,明确相关责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到位。⑤ 20191月召开2018年领导班子述责述廉会议,321日召开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反馈问题整改会议,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29)针对“党组运用‘四种形态’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1812月制定实施《中共泉州市财政局党组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泉财党组〔201852号),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截至目前,累计效能诫勉教育1人、批评教育5人。②制定《泉州市财政局廉政谈话制度》,规范廉政谈话的方式、内容和记录,切实提升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帮助党员干部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③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鲤城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提升党员干部对“一案双查”的认识。严格落实“一案一整改”,组织对采购办近年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及财政系统典型案例进行学习剖析,切实用好反面典型这面“镜子”,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能力。

  (30)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仍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部位的廉政风险防控。201810月份组织局领导、各科室(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对职责权限进行认真梳理、科学界定,明确职权范围和权力边界,并从制度、机制和管理方面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共查摆廉政风险点212个、制定防控措施277条。②201812月组织财政干部填写廉政档案,强化对廉政档案的管理。③加大采购办人员岗位轮换力度,20183月从经建科提拔一名副科长任采购办主任,新调入一名同志任采购办科员。采购办原来的两位同志分别轮岗到农业科、企业科工作。④完善采购办内控制度,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执行政策,加强内、外部监督,强化法律及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修订完善科室岗位职责,明确分工任务,实行工作交叉互审,重要事项科室会商、外部会审的议事规程,加强对重点岗位、环节的约束,规范自由裁量权。⑤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协助评审管理的通知》(泉财建〔2017194号)要求,对委托助审项目成果文件从质量、时效、服务等方面进行全覆盖考核,切实提升委托助审项目审核质效。201810月至201944日,完成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评审项目55个,项目负责人逐一从评审质量、时效、服务方面进行复核,形成《协助评审项目复核记录表》55份。⑥201810月起,采取助审行为“进场办公”,对助审机构审核过程实行全面监督,强化评审过程管理;20181114日要求各助审机构工程竣工结算“进场办公”,截止至201944日,已进场项目22个,初稿完成18个,办结15个。⑦抓好关键环节、关键节点,持续梳理规范评审环节自由裁量权,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制定《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常见问题的处理办法(),规范评审环节自由裁量权。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严格财政专户设立管理,对需要新开立的财政专户报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201935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将财政资金专户设立、大额资金存放管理事项纳入局党组集体决策,规范财政专户资金划转。⑨督促鲤城、洛江区财政局落实核实虚报骗取财政资金问题线索,挽回损失148万元,并将处理情况呈报省财政厅和巡察组,加强专项资金申报审核把关,落实好项目公示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完善专项资金管理。

  2.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的问题

  (31)针对“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局领导分工、临时机构组成人员自查,局领导分工明确兼任局党组成员的驻局纪检组长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印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临时机构及组成人员的通知》,对未涉及驻局纪检组工作的临时机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确保“三转”严格落实到位。

  (32)针对“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驻局纪检组已制定年度廉政谈话计划,针对重点监督对象和关键少数平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日常廉政谈话较少问题,对市财政局13名科室负责人结合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廉政谈话。②驻局纪检组针对发出的监察建议督促市财政局就采购办以前年度发生的多起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和案后整改。督促市财政局对高等级廉政风险点的岗位加强日常谈话、完善内控制度。

  (33)针对“驻局纪检组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纪检组组务会、人员分工、参加列席会议、文件印章保密管理等内部工作制度。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信访工作相关要求,对综合派驻以来的信访档案重新整理归档。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34)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严格按照市纪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重申规范津贴补贴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社〔2017317号)和《补充通知》,以及《中共泉州市纪委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审计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自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泉人社〔201869号)等要求,做好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清退工作,20183月已全部按规定完成清退。                   

  (35)针对“超标准领取考务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应清退7.062万元,扣除过世和离职人员应退的1.405万元外,其余应退款5.657万元已于2019412日全部清退完毕。

  (36)针对“违规报销幼儿管理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1811月按规定完成违规报销幼儿管理费1050元的清退工作。

  (37)针对“市会计资格考试办公室接待费报销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按要求补齐报销手续,并举一反三,严格执行报销流程,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8)针对“巡考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于2017年取消。针对其他考试事项研究具体管理措施,对考试期间巡考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切实加强巡考人员管理。

  (39)针对“形式主义现象突出,文山会海,干部疲于应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188月,制定实施《泉州市财政局整治“文山会海”整改方案》,切实整治“文山会海”现象,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严格控制日常办文办会数量,加强发文审核把关,归并会议议题,切实增强办文办会实效。201911日至415日,全局共发文397份,同比减少60份,下降13.13%;召开会议17次,同比减少3次,下降15 %。②201937日组织各党支部对党员学习心得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心得抄袭”问题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杜绝出现心得抄袭的现象。③严肃党规党纪,对抄袭学习心得的2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40)针对“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干部办事拖沓敷衍、懒政怠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18111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方案》责任分解的通知》(泉财办〔2018786号),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严格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②制定落实《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纪律作风效能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机关党建提升行动、办事服务效能提升行动、遵规守纪提升行动,强化机关党建、办事服务质效、日常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切实提升办事服务效能。③2018112日制定《中共泉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组干部培养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泉财党组〔201940号),科室(单位)负责人带头讲政治、顾大局,遵守纪律规矩,充分发挥科室(单位)负责人的示范带动作用。④对巡察指出的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3名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引以为戒,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切实提高科室(单位)办事服务绩效。

  (41)针对“存在特权思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1938日印发《泉州市财政局处级干部及正科级领导干部子女就业情况自查表》,2019312日收集汇总处级干部及正科级领导干部填写的自查表。②财政专户资金存放银行已向市财政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向相关负责人员输送任何利益,不得将资金存放与相关负责人员在该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③2019215日和412日,局党组研究调整局领导分工,对需要回避的进行调整,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④在2019329日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如实报告子女就业情况,有子女在银行工作的班子成员对执行利益回避制度的情况进行说明。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一)未收到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和移交的问题线索。

  (二)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处理情况。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法依规对6名相关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6人,其中效能诫勉教育1人、批评教育5人。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在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一组的悉心指导下,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仍有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逐步解决,仍有一些长效机制需要落实到位。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持续有效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彻底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和财政改革发展的实际行动,以巡察整改的高质量成效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

  1.切实树牢巡改意识。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实现从“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

  2.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发扬斗争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完善提升;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不达目标目的不收兵。

  3.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聚焦问题、解决问题,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形成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4.强化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展现新担当、体现新作为的强大动力。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引导财政党员干部开阔格局视野、提升站位担当、创新思维理念,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有效聚财、开明理财、精准用财,着力服务创新驱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保障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财政政策体系,提升财政服务大局和促进改革发展的作为能力,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让市委放心、让人民满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8066981;通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C659室,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sczj@fjq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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