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及省财政厅部署要求,市财政局于2024年6月起组织全市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024年,全市财政部门对26家行政事业单位、13家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较好地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制度规定,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未严格执行政府、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
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2024年,市财政局对2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被检查单位基本建立并落实了质量控制、内部管理制度,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执业活动,但也存在未严格遵循资产评估准则、评估资料不完整、评估程序不规范、内部质量控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规范财经秩序,推动我市会计信息质量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持续提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
泉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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