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和资产评估机构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等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泉州市财政局于2023年7月起,组织全市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
全市财政部门共检查43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会计核算不规范及附件不全、财务会计未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及预算会计未严格按照收付实现制核算、会计核算科目错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及执行不够到位、存在长期挂账项目、采购询价程序不完善、未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等问题。
市财政局组织对1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随机抽取8份资产评估报告进行检查。检查发现有违规问题的资产评估报告3份,主要存在未形成业务基本事项表;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没有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确定所需资料的清单并收集相关资料;未见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和报告初审痕迹;复核意见明显流于形式,无实质性内容;往来账款(特别是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的评估程序不到位、企业询证函发函、回函家数比例太小,未发函的替代程序不到位;未说明计算公式或估值模型,评定计算过程有缺项,成本法计算成新率没有考虑残值率;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等没有写经济行为依据内容;未对未选用第二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性进行完整分析;无评估过程对重置成本取值的询价、案例的选取、评估方法的选用与分析等相关的工作底稿;对评估范围内资产--设备的现状和使用状况进行现场调查,仅记录清点,未有调查结果及调查意见等问题。
在会计信息质量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中,我局坚持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为检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保持敬业、务实、严谨的工作态度。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重点关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特点及内部控制管理,查找其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通过检查报告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管理建议,促进单位加强财务内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升会计监督层次;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中对质量控制薄弱环节和执业质量问题与评估机构充分沟通,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切实帮助评估机构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执业水平。
泉州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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