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新一轮常年法律顾问等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3-08-21 15:57 浏览量:
 

为全面推行和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切实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办事能力水平,拟开展市财政局新一轮常年法律顾问等服务事项采购工作。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单位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泉财办〔202133号)要求,现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询价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泉州市财政局2023101-2025930日新一轮常年法律顾问等服务事项采购。

(二)项目服务内容

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政府采购专项法律服务、诉讼应诉代理等服务。具体范围包括: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为市财政局(包括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在内,下同)全面贯彻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推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管理,促进财政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2)对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3)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市财政局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代拟或者以市财政局名义起草的文件)进行合法性把关;协助修改或审查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并提供法律意见。

(4)协助起草、修改或审查市财政局管理领域需要订立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5)应市财政局的要求审查或提供重大经济项目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根据市财政局委托,参加或代表市财政局参加谈判。

(6)协助市财政局对财政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宣传和法律培训。

(7)市财政局需要的其他日常法律服务。

2.政府采购专项法律服务。

(1)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工作流程,协助市财政局采购办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举报事项,协助开展受理审查、调查、质证、分析等工作,草拟行政裁决决定等相关法律文书和信息公告,供采购办参考。

(2)协助市财政局采购办开展政府采购监管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等,草拟监督检查工作报告、考核工作情况总结等相关法律文书,供采购办参考。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对是否给予行政处罚提出法律意见。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程序,协助市财政局采购办对政府采购领域违法线索开展调查,草拟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参加听证会,协助做好听证会所需案件案情汇报、举证、质证等准备工作。

(4)协助市财政局采购办持续优化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协助完善供应商权利保护和救济措施,对近三年来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案件以及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完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制定针对性措施。

(5)协助市财政局采购办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协助完善政府采购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机制,对近三年来我市政府采购违法违规案件以及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完善并督促各类主体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就强化财政部门调查取证手段、提升办案质量,制定针对性措施。

(6)协助处理在政府采购领域发生的市财政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草拟行政复议答复书,整理提交证据材料、依据材料等。

(7)市财政局需要的其他专项法律服务。

政府采购专项法律服务案件为市财政局交办的政府采购案件(包括供应商投诉、处罚、信访、行政复议,不包括行政诉讼),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律师在规定或指定时限内完成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调查、法律文书撰写、履行规定程序及合法性把关等工作。市财政局相关科室仅就案件法律问题向律师咨询的,相关咨询服务属于常年法律服务,不按件另行计付。

3.诉讼应诉代理服务事项。

应市财政局委托,接受代理以市财政局为当事人的诉讼案件。

(三)项目服务期限

2年,自2023101日起至2025930日止。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1)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未曾因违法执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律师事务所未正在担任对市财政局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当事人一方代理人或者法律顾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应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泉委办(202327号)规定的选聘条件及以下条件:①一般应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②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财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财政法律事务,有较强的执业水平;③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二)采购预算价要求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采购预算价每年2万元,按年一次性支付。

2.政府采购专项法律服务费用。按件计付。年交办案件在20件(含)以下的,每件预算价2000元。年交办案件在20件以上45件(含)以下的,前20件每件预算价2000元,第21件起每件预算价1500元。年交办案件在46件以上的,前20件每件预算价2000元,第21件起每件预算价1500元,第46件起后续交办案件不再另行支付服务费用。政府采购专项法律服务费用每半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结算一次。

3.法律诉讼服务费用。行政诉讼应诉代理服务,一审案件每件预算价按5000元计付,二审(再审)案件每件预算价按3000元计付(不同审级分别计算)。民事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费用按“一案一议”另行协商确定。法律诉讼服务费用按件计付,案件办结时支付。代理律师办案差旅费的报支,参照我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政府采购专项法律服务、法律诉讼服务三项服务费用预算每年控制在10万元以内。如若据实结算服务费用超过10万元,后续交办案件不再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采购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三、材料要求

报价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指派律师《律师证》复印件;

2.项目报价单(含税格式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

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单位:元/年)

 

 

2

政府采购专项法律服务

(单位:元/件)

20件以下,每件

 

 

20件以上,每件

 

3

法律诉讼服务

(单位:元/件)

一审案件

 

 

二审(再审)案件

 

3.指派律师团队情况格式见下表

序号

律师

姓名

单位

职务

是否为中国

共产党员

执业年限(年)

现服务政府或部门法律顾问数(家)

1

 

 

 

 

 

 

2

 

 

 

 

 

 

3

 

 

 

 

 

 

4.相关承诺函。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提交报价文件时间

请报价单位务必于202391日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寄送泉州市财政局法规政研科(以寄出时间为准),并注明“泉州市财政局2023101-2025930日新一轮常年法律顾问等服务事项采购报价文件”。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泉州市财政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532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0595-28066929

 

                   泉州市财政局

                  202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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