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调整公布权责清单把好权力运行监管关口
时间:2024-05-21 16:48 浏览量:
 

近期,在市委编办的指导下,泉州市财政局认真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DB35/18102018)、《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17162号)有关要求,根据财政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及市财政局“三定”方案、职责调整情况,依法对《泉州市财政局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和完善。

据了解,此次调整涉及市财政局权责事项131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67项(新增1项)、行政监督检查13项(新增1项、删除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取消1项、删除1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内部审批事项8项、其他权责事项38项(新增7项)。

主动对接现行有效《福建省财政厅权责清单》,在事项梳理上精准发力。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根据财政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情况及市财政局“三定”方案、职责调整情况,对现有权责事项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事项类别、内设机构或责任科室、行使层级等方面逐条逐项分析比对。加强与人事、业务工作的衔接,全面梳理需调整的权责事项,确保调整工作全面准确、精准高效。(法规政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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