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关于印发《福建省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闽注考办〔 2012 〕 6 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福建省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二O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件:
福建省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福建省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 (应届毕业生于2012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亦可报名) 、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6月11日至25日期间,登录http://cpaks.fjicpa.org.cn,点击“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所有报名人员均须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首次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 ,可向当地考办查询办理。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26日-30日(含公休日)和7月5日-6日 期间 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原件等到当地考办办理资格审核;各考区资格审核地点和联系方式如下:
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