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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会计继续教育补考通知
来源:泉州财政会计信息网 [2016-05-06] 阅读人次:88 【字体:
  各有关会计人员:
  需补考2015年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即日始可在本网左下角旧系统补考( http://pk.qzczkj.gov.cn )。持新证的会计人员可按身份证后14位作为会计证号注册。考后务必打印合格单,否则后果自负。
  为方便会计人员,需要定购教材的会计人员不需另行转帐到会计科,可通过本系统网银直接转账。缴费后的下个月份将集中免费邮寄。
  
  
   会计科
  20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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