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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财政非凡十年:深化改革蹄疾步稳,现代财政制度日趋完善
来源:[2022-10-10] 【字体:
 

2012年以来,全市财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以及党的十九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扎实有效推进各项配套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四本预算”衔接,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滚动实施中期财政规划,预决算信息100%及时公开。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改变“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最急需的领域,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019年在全省率先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文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划定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时间表、路线图。在全省设区市率先开展绩效目标集中会审,绩效目标覆盖率100%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对实施期限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市级层面在2021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期间连续三年获省财政厅绩效管理考评优秀档次。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实施《泉州市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和机制,出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等领域改革方案,理顺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保障能力。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制定实施《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类处置方案》、《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集中运营管理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扩面提质。强化财政运行风险防控。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财政“三保”、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约束,依法依规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构建财政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计划性、规范性,树立财政监督权威,提高财政监督质量,重点加大对扶贫涉农、医疗卫生、文教科技、生态环保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机制,促进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财政法治建设、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两次修改完善市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三次修改完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查工作细则,两次修改完善《泉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执行制度》和《泉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制定《泉州市财政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推行财政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扎实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法面对面”线上专场宣讲,组织行政处罚“以案释法”案例分析评选活动、“12 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

下一步,泉州市财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加充分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主动提升政治站位,更新思维理念,开阔格局视野,有效生财聚财、开明理财用财,切实提升财政绩效,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不断提高财政保障服务大局和促进改革发展的作为能力,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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