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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站位 服务大局 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
来源:[2020-04-27] 【字体:

 近年来,泉州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落实《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主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深、落细、落实,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38.97亿元、比上年下降2.6%(剔除当年度新增减税降费120.04亿元后,可比增长11.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7.75亿元、比上年下降3.5%(剔除当年度新增减税降费59.89亿元后,可比增长9.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7.43亿元,增长4%2019年,泉州市财政局被财政部授予“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被福建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增强法治工作主动性

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各个方面。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局党组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规政研科汇报年度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筹推进,确保相关举措落实到位。2019年研究部署落实《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方案》工作任务,2020年研究制定《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坚持改革创新,促进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

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管理,滚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要求100%及时公开。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2019年市级安排36项省市县共同财政事权补助资金5.71亿元,比上年增长19%。在全省率先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文件,率先开展绩效目标集中会审,绩效目标覆盖率100%。对2019年市级新增社保基金16亿元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存放银行,促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出台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方案,制定规范改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全面如实报告国有资产“明白账”。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财政营商环境

一是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20203月会同市委编办开展权责清单调整工作。依法确定市财政局权责事项104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45项。二是承接落实省财政厅委托审批服务事项。20202项行政许可和2项公共服务事项均实现“一趟不用跑”,审批服务效能得到全面提升。三是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加强扶贫涉农、医疗卫生、文教科技、生态环保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检查。2019年共对42个市直单位开展“1+ X”专项督查。

四、细化量化执法标准,规范财政执法行为

一是多次修改完善行政执法事项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实现对执法事项的精细管理。二是制定《泉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执行制度》《泉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泉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泉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及审核规程。2019年共办理行政许可2件,行政处罚17件,行政监督检查44件,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案件17件,行政复议2件,行政应诉1件。

五、落实普法责任,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统筹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等,确保重点普法工作扎实有序推进。2019年共2次通过《泉州晚报》“财政政策法规宣传”专栏专版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减税降费政策。2次承办市政府主办“刺桐新声-政策面对面”政策宣讲,为社会各界人士解读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作《我与宪法:引领新时代》微视频,被财政部推荐作为十个优秀作品之一,并获得财政部官网、中国财经报“国家宪法日”法治微视频展播。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法治讲座,组织《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网络答题、《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编发法治宣传汇编、宣传单、宣传专刊近万册(份),全力提高财政法治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下一阶段,泉州市财政局将继续努力,坚持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方位新高度出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主动性,锐意进取、不断创新,确保我市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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