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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支持石狮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发展措施
来源:[2019-05-13] 【字体:
    去年11月份,泉州石狮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正式启动,系福建省首个。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石狮市的市场集聚区为东起石龙路、南至同兴路、西至南洋路、北至南环路的四至范围内,占地1100亩。为支持石狮市用好政策、做好试点工作,确实打响石狮服装城这个试点牌子,今年在我市商务部门、财政部门、海关部门等积极努力下,针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特点,结合石狮市实际,出台了支持石狮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发展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做大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流量、持续提升影响力、扩大辐射范围、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完善物流支撑体系、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和强化政策保障等7个方面入手,共计19条措施;2019年度实行“任务+增量”奖励模式,市级财政拟安排1500万元用于支持石狮市,同时还将积极向省上申报扶持资金,尽量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引导效益,确实把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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