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延续、优化、完善一批减税降费相关政策 实打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_营改增、减税降费、涉企收费_专题专栏_泉州市财政局
国家延续、优化、完善一批减税降费相关政策 实打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时间:2023-10-08 16:01 浏览量:11

  近期,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委延续、优化、完善了一批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实打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其中,将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统一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0万元;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税费扣减限额,由每户每年12000元调整为每户每年20000元。上述税费支持政策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受惠面广、实施期限长,有利于进一步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下一阶段,泉州市财税部门将加大税费支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开展直接面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宣传解读,帮助市场主体及时知晓政策、用足用好政策。优化纳税服务,简便办税程序,分门别类出台具体服务措施,推动政策实现快捷、便利、充分享受,让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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