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税部门完善减税降费措施 助推科技创新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地
时间:2023-04-18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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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在泉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力“保主体、稳大盘、优环境、增动力”,高效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及稳住经济大盘系列政策措施,优化实施科技创新支持等具体措施,助推科技创新相关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地,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一是强化工作统筹、优化工作机制,做到财税协同、市县联动,通过税收大数据靶向定位,清单式精准辅导,全链条流程办理,实现缓税减税退税速享、速办、速退。2022年,全市累计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退税减税降费缓税缓费178.5亿元。分政策看,办理留抵退税73.4亿元;办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53.9亿元,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5亿元;新增减税降费46.2亿元。二是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企业、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2年,全市1355户盈利高新技术企业(全市1650户高新技术企业,亏损278户)申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优惠229户,申报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1126户,享受税收优惠9.73亿元。全市享受技术先进企业10%税率优惠1户,享受税收优惠943万元;享受重点软件企业10%税率优惠1户,享受税收优惠607万元。三是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享受方式,由汇缴享受调整为预缴享受,有效引导企业享受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2022年度全市申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企业2066户,增加859户、增长71.2%,加计扣除额69.4亿元,规模增加35.45亿元、增长104.4%,为泉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强大后劲。其中,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为58户科技中小型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269.14万元。
下一阶段,全市财税部门将持续落实好国家、省新出台的各项税费支持政策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4号),优化实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支持科技创新。
下一阶段,全市财税部门将持续落实好国家、省新出台的各项税费支持政策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4号),优化实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支持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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