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泉州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议案
时间:2018-07-18 17:33 浏览量:
 2018628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泉州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议案》,现公开议案内容。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泉州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议案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泉州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已编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现委托市财政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以审议。

 

 

 

                      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康涛

                          201868

 

 

 

2017年泉州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

 

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泉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7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现已编成,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持续深化财税改革,有效聚财、开明理财、精准用财,着力服务创新驱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预算管理绩效,有效保障民生和社会事业补短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实现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

一、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1.收入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比上年增加2.68亿元、增长3.7%;上级补助收入17.63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4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6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4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6.2亿元;上年结转6.2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8.1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88亿元;调入资金4.89亿元。收入合计214.12亿元。

2.支出和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49亿元,比上年减少7.62亿元、下降6.9 %(剔除2016年从政府性基金调入17亿元和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增加5.71亿元因素后,可比增长3.9%);上解上级支出10.51亿元,其中:体制上解6.41亿元,专项上解4.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8.5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56.0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0.15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2亿元。支出合计206.89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转7.23亿元,比上年增长15.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1.收入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26.17亿元,完成预算的48.7%,比上年减少15.62亿元、下降37.4%(主要是土地类基金收入减少17.5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21亿元;上年结转23.75亿元;调入资金3.04亿元(主要是政府专项债券使用单位应承担的还本付息)。收入合计53.17亿元。

2.支出和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36.14亿元,比上年减少9.19亿元、下降20.3%;对下转移支付补助支出2亿元;调出资金3.69亿元。支出合计41.83亿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年终结转11.34亿元,比上年下降52.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88亿元,完成预算的170%,比上年增加0.28亿元、增长47.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88亿元,比上年增加0.28亿元、增长46.4%

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转为0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3.09亿元,完成预算的202.8%(主要是从2017年起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合并县级城乡医保基金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36.29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11.29亿元、增长15.7%;上年结转111.5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0.37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4.69亿元、增长8.4%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年终结转134.3亿元。

二、市本级财政决算有关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超额完成,收入质量明显提升

面对近年来市本级财政收入存量刚性减收、增量支撑不足、增收难度加大的情况,财税部门通力协作,严格落实收入主体责任制,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协同机制,加强收入跟踪督导,强化财政运行分析研判,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跟踪服务,落实政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挖潜培植财源,构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13亿元,比上年增加2.68亿元、增长3.7%,其中:税收收入52.52亿元,比上年增加7亿元、增长15.4%;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4.54亿元,比上年增加8.92亿元、增长7.7%,其中:税收收入101.93亿元,比上年增加13.24亿元、增长14.9%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性比重69.9%,比上年提高7.1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税性比重81.8%,比上年提高5.1个百分点。

(二)加大民生支出保障,提升预算执行绩效

2017年市本级进一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行政经费,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一般性支出按不低于5%幅度压减的要求,调减市直部门年初预算批复的公用经费1719万元,2017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20.9%。同时持续加大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财政投入,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医保、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标准,巩固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市本级民生支出82.41亿元(其中:本级支出72.02亿元,对下补助10.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99亿元(其中:本级支出102.49亿元,对下补助13.5亿元)的71.1%,比上年增长4.5%

农林水支出5.07亿元,比上年可比增长7.6%。投入1.02亿元支持发展特色现代农业,调优农业产业结构,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产品产销体系建设力度,有效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投入7200万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全年创建60个环境整治村、30个美丽乡村示范宜居村和5条美丽乡村景观带,实现全市村居考评全覆盖,为 “创卫”、“创城”工作奠定良好基础;投入2250万元支持村级组织运转、村集体经济创收补助及农村“一事一议”奖补,强化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投入1300万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开展土地治理项目16个,推动建设高标准农田22125亩,小流域治理10000亩等;投入6860万元支持白濑水库等市级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提高下游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区域供水安全;投入3000万元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保障农业用水需要,供水保证率达90%;投入1820万元用于实施“河长制”和水资源保护奖补;投入3300万元支持造林绿化、植被恢复、森林景观提升,有效增强森林在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优化水质、防灾减灾等方面的生态功能;投入3000万元支持海洋经济发展,鼓励远洋渔货运回本市销售,新增销售量1.15万吨,推动渔港经济区规划建设;投入原中央苏区、老区发展880万元,对老区革命遗址、遗迹进行维护和修缮,支持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亿元,比上年可比增长9.3%。投入城乡低保资金2100万元,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投入老龄事业资金5260万元,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市老年大学校舍建设,满足老年人文化养老需求,为376名百岁老人发放固定生活补贴,为特困失能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投入2030万元发展残疾人事业,支持就业培训、托养服务、生活补助等,帮助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投入优抚对象抚恤补助1300万元,完善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和医疗保障机制;落实就业补助1000万元,发放市直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1245人次,带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1696人次。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2亿元,比上年可比增长3.7%。投入3.05亿元对市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实行定项补助,改革薪酬制度,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高水平学科建设;投入卫生专项资金3100万元,实施服务全面两孩三年XIN行动,免费为4.4万名农村妇女提供“两癌”筛查,再建100个“爱婴哺乳室”,支持“中医馆”建设;落实计划生育专项支出4600万元,为实行计划生育夫妻免费提供技术服务与计生小额贴息帮扶,帮助计生家庭发展生产、解决生活困难、缓解后顾之忧,促进计生家庭富裕幸福;投入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770万元,创建 10条“明厨亮灶”示范街、100个“明厨亮灶”示范校、350个“明厨亮灶”示范店,完成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产品四类重点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价监测(快检)38152批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教育支出19.03亿元,比上年可比增长5.6%。投入1.45亿元支持基础教育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投入6800万元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进一步提高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保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发展需要;投入4700万元落实职业教育助学金、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完善中职学校拨款制度,保证中职学校正常运转;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8000万元,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改革发展重点项目、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改革发展重点项目、紧缺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校企合作改革项目等方面建设,促进职业教育服务特色产业发展;安排高职院校化债资金2000万元,完成2010年底锁定的市属公办高职院校债务化解工作;投入8000万元支持华侨大学和泉州师范学院建设,促进本科高校内涵式发展,实施“桐江学者奖励计划”,引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科(专业)领军人才,提高高等院校的学术水平和办学实力。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4亿元,比上年可比增长7.1%。投入1.04亿元支持东海文化中心建设,加快项目推进;投入2600万元支持“古泉州(刺桐)史迹”申遗,做好各申遗点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改造、展馆建设等工作,推进我市申遗工作有效开展;投入1000万元支持“海丝”史迹保护,促进我市“海丝”史迹和文物保护的传承和发展;投入2025万元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和地方戏曲保护与传承,建设提升21个市直非遗传习所,推动我市争创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投入1400万元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3.35亿元,比上年可比增长5.9%。投入科技创新资金1.7亿元,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重点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帮扶企业自主研发等,激励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投入7260万元重点支持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研究所、石墨烯产业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更好发挥科技资源聚集作用,形成产学研紧密协作机制,为我市科技创新提供有力支撑;投入科普资金1300万元,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宣传,对活动成效显著的县级流动科技馆、社区科学工作室、校园创新工作室和科普惠农服务站给予奖补,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60家;投入知识产权发展资金1300万元,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稳步提高,全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位居全省首位。

节能环保支出1.47亿元,比上年可比增长17.7%。投入2420万元用于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较好地完成农业面污染治理及水资源环境保护年度目标;投入1200万元推动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节能15326吨标煤,综合利用各类固废5万多吨等;投入2392万元并统筹安排全市资金3亿元,开展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推动上游县(市、区)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

(三)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落实积极有效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正向激励力度,市本级全年兑现惠企扶持资金9.84亿元,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提高产业税收贡献率。支持创新驱动促转型。市级财政投入2.83亿元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广“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引进做强高端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实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统筹安排2亿元支持实施人才“港湾计划”,为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市本级投入3.44亿元,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促进外贸转型、交通运输、电子商务、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整合财政、国资资源设立市属五大国有集团,统筹涉企扶持资金1.9亿元注入金控集团统一管理运作,累计出资7.46亿元壮大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体系,撬动社会资本投资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落实减负增效益。落实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税费减免等减税政策,落实取消和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清理涉企政府性收费44项,市本级共减税降费约3.8亿元。实施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阶段性降费,兑现失业稳岗补贴1796万元,促进企业发展降成本增活力。保障项目落地促投资。统筹安排40亿元全力保障兴泉铁路泉州段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推进古城保护、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生态景观建设、综合交通提升;投入4.5亿元促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农村住房、交通出行条件,支持全域集聚建设“海丝”新城。建立资金安排与工作实效挂钩机制,出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PPP项目正向激励措施,创新推出4个工程包模式,推进26PPP项目投资316.07亿元签约落地。

(四)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强化“四本预算”统筹衔接,首次编制市本级中期财政规划,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市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平台统一公开预决算。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提高资金支付效率。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市本级批复市直部门绩效目标18339.45亿元,项目资金覆盖率89.1%,比上年提高8.6个百分点。组织开展项目自评和项目监控,对27个项目15.2亿元实施绩效重点评价、对3个市直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拓展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技术性服务等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落实制度和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切实抓好整改到位。组织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扶贫专项资金检查、“1+X”专项督查、账表一致性核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推广运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实施政府采购“放管服”、工程预结算评审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五)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控债务风险

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组织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及债务风险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实建细台账,实时动态掌握债务底数,规范债券资金预算管理和安排使用。妥善处置存量债务,加快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有效缓解政府偿债压力。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泉州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季度监测分析制度,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定性分类和量化指标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提示通报制度,及时排查风险点及存在问题,落实化债具体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拓宽偿债资金渠道。强化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土地出让管理,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统筹调剂用于偿还债务力度。2017年,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49.48亿元(一般债务余额42.7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06.75亿元),控制在市人大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394.76亿元以内。主要债务率指标比2016年明显下降,如专项债务率191.5%、下降108.5个百分点,综合债务率76.3%、下降22.8个百分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从总体上看,201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较为平稳,但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市本级财政收入支撑弱化,占全市比重较低,新的财源增长点不明朗,财政增收动力不足;民生支出、重点领域和稳增长政策措施等财政支出刚性需求增强,市本级线性工程负担比例偏高,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部分领域专项资金分配分散,使用效率不高,预算绩效管理方式和手段需要创新;政府债务压力较大,风险管控仍需加强。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通过改革创新和发展提质妥善加以解决。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拓展作为空间,提升统筹运作实效,全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服务保障“五个泉州”建设。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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