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201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时间:2017-05-22 15:56
浏览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财监[2017]4号)。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目的、检查的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 被检查单位名单
2017年全市共有52家企业、行政事业等单位列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具体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二、 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作用。
三、 检查的重点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代理记账机构等企业在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会计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对行政事业单位,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方面进行检查。
这次检查,主要为相关单位2016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2017年会计信息质量。
公示期自2017年5月22日至5月28日。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泉州市财政局反映,也可向被检查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部门反映。
联系单位:泉州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分局
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服务中心C栋579室
联系人:蔡亚青
联系电话:0595-28066577
附件:泉州市2017年会计信息质量被检查单位名单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3505000015闽ICP备17029684号-3号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183号
办公地点:泉州市东海新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电话28066966传真28066955
泉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