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扶贫办):
根据市领导在《关于2019年度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的请示》的批示精神,现下达2019年度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见附件1),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同时下达绩效目标。其中,按因素分配法切块下达补助资金1029万元,按项目分配法下达奖补资金1971万元。请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19〕149号),加快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 2019年度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及任务清单
2.2019年度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8日
附件1
2019年度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
及任务清单
单位:万元
县(市、区) |
合计 |
市级财政奖补资金 |
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
||
金额 |
约束性指标 |
金额 |
约束性指标 |
||
市级财政按不超过以下文件确定的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给予奖补 |
受益村数 |
||||
洛江区 |
296 |
280 |
泉洛政农水联〔2019〕24号文(不含罗溪镇三合村) |
16 |
1 |
泉港区 |
32 |
|
|
32 |
2 |
安溪县 |
806 |
550 |
安脱办〔2019〕29号文 |
256 |
16 |
永春县 |
754 |
450 |
永农发〔2019〕90号文 |
304 |
19 |
德化县 |
1112 |
691 |
德农〔2019〕145号文 |
421 |
26 |
合 计 |
3000 |
1971 |
|
1029 |
64 |
附件2
2019年度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补助资金年绩效目标表 |
|||||
项目 单位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
质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
资金投向合规率 |
扶持村数 |
资金使用率 |
指标1:消除经营类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 |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
洛江区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对象100%精准 |
扶持15个村 |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项目 |
受益村的经营性收入均高于5万元 |
无 |
泉港区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对象100%精准 |
扶持2个村 |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项目 |
受益村的经营性收入均高于5万元 |
无 |
安溪县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对象100%精准 |
至少扶持64个村 |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项目 |
受益村的经营性收入均高于5万元 |
无 |
永春县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对象100%精准 |
至少扶持75个村 |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项目 |
受益村的经营性收入均高于5万元 |
无 |
德化县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对象100%精准 |
至少扶持90个村 |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项目 |
受益村的经营性收入均高于5万元 |
无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