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6日泉州市财政局接受东南网专访
  • 时间:2016-11-16 10:00-11:00
  • 嘉宾:泉州市财政局副局长任秀斌
  • 地点:东南网

今年9月份,泉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百日大会战”活动。活动的攻坚目标是:集中120天时间(91日至1231日),按照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增资一批的“五个一批”总体思路,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强化项目保障、化解实施障碍,加快形成新一轮扩大有效投资和项目建设高潮,努力做到投资任务落实到位,项目推进扎实有效。

近日,围绕着泉州市财政部门在“百日大会战”期间的工作及思路,本网记者专访了泉州市财政局副局长任秀斌。

记者:两个多月来,泉州市财政局在切实支持“百日大会战”项目建设方面,都有哪些进度和成效?

任秀斌:为贯彻落实泉州市委、市政府加快项目建设“百日大会战”活动,我局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保障。

一是加强统筹调度,保障项目资金需求。在落实项目资金方面,泉州财政局增强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意识,加强与相关项目业主单位及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截至10月底,我局已统筹各类资金165.52亿元用于项目建设。对纳入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资金的大会战项目资金申拨工作,我局加快审批速度,提升资金拨付效率,项目资金拨付率达90%以上。同时采取融资贴息等方式,鼓励引导负责大会战项目建设的市直国有企业利用资产、资源优势,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比重,统筹落实“百日大会战”建设项目资金。

二是加大清理力度,盘活存量资金。我局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部门历年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对结余资金和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资金,要及时调剂用于当前急需的项目,支持“百日大会战”项目建设。1-9月,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比2015年底减少52%,收回部门结余结转资金1.8亿元,统筹用于急需支出0.91亿元。

三是加快实施PPP项目,推进项目落地实施。我局积极支持和配合PPP项目实施机构及项目公司做好与财政部和省财政厅PPP引导基金对接,解决资本金投入问题。进一步加大与金融机构的融资对接工作,目前的PPP项目获得银行贷款额度约30亿元。

四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拓展融资新通道。对符合棚户区购买服务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已筹措项目建设资金7亿元。同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的运用,筹措解决部分项目资金来源。

五是利用地方政府债券,促进投资稳增长。加快推进已安排政府债券资金15.5亿元的棚户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债券资金尽快发挥效益。继续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后续资金申报对接工作,争取更多债券额度支持项目建设。

六是大力争取中央和省上支持,缓解资金筹措压力。我局畅通对接渠道,及时掌握上级部门工作动态和资金投向重点,找准国家政策与全市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确保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上项目盘子,主动做好国家专项建设基金贷款2.6亿元申报工作,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多渠道争取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缓解资金筹措压力。

记者:围绕项目建设成效这一目标,除了资金要素的保障,在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优化审批服务方式上,市财政部门又做了哪些重点工作呢?

任秀斌:主要的核心是精简审批程序,包括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的“百日大会战”工程预算审批事项开设“绿色通道”,提升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集中力量和资源确保落实简政放权,严格规范审批流程。

一是精简审批流程,落实简政放权。据悉,如今项目投资概算经市发改委批复后,编制的工程预算投资额控制在批复的概算内,市财政局不再进行项目预算评审,由项目主管部门直接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查确认后,送市财政局批复项目预算。同时采用PPP方式招标,编制的工程预算投资额控制在批复的概算内建设项目,市财政局也不再进行项目预算评审,项目预算由PPP项目实施机构直接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查确认后,送市财政局批复项目预算。

二是开设绿色通道,提升服务质量。我局在财政评审中心窗口开设“绿色通道”,对“百日大会战”工程预算评审审批事项实行“快接、快审、快办、快结”,切实支持“百日大会战”项目建设。同时,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有关流程和时效要求,指导县(区、市)财政部门加快推进项目预算评审审批工作。今年19月,实施项目评审101件,完成评审金额20.93亿元,核减金额1.57亿元,核减率7.5%

三是精简政府采购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对百日大会战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市财政局启用“绿化通道”,缩短政府采购活动周期。包括实行专人负责制、变事前备案为过程备案、建立应急预案。从今年19月,市本级政府采购成交9.83亿元,节约采购预算1.02亿元,节约率9.38%

四是加强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项目业主单位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同时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按进度将资金及时拨付施工单位,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严禁滞留、截留、挪用建设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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